小型工程第 I、II、III 級別有何分別?A 至 H 類型解釋
屋宇署按性質、規模、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把小型工程分為三個級別。承建商除了要有級別,還要已就工程的「類型」註冊。
| 第 I 級別 | 第 II 級別 | 第 III 級別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 | 高 | 中 | 低 |
| 小型工程項目數目 | 58 項 | 68 項 | 61 項 |
| 製備及簽署訂明圖則 |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訂明註冊承建商 | 訂明註冊承建商 | 訂明註冊承建商 |
| 開工前呈交文件 | 不少於 7 天 | 不少於 7 天 | 無須呈交 |
| 完工後呈交文件 | 14 天內 | 14 天內 | 14 天內 |
| 可進行的承建商 | 一般建築承建商,或已註冊第 I 級別的小型工程承建商(公司) | 一般建築承建商,或已註冊第 II 級別的小型工程承建商(公司) | 一般建築承建商、已註冊第 III 級別的小型工程承建商(公司),或小型工程承建商(個人) |
名冊上「I,II,III / A,B」是甚麼意思?
斜線前是級別,斜線後是類型。「I,II,III / A,G」即 A 類及 G 類工程可做第 I 至 III 級別;「II,III / D」即 D 類只可做第 II、III 級別。本站每間公司頁面都把這些組合整理成 A 至 H 的表。
八個類型
A 改動及加建工程、B 修葺工程、C 關乎招牌的工程、D 排水工程、E 關乎適意設施的工程、F 飾面工程、G 拆卸工程、H 關乎建築物內的通風系統的工程。按類型找承建商:小型工程承建商(按類型)
參考資料(政府網頁)
- BD: Introduction to the Minor Works Control System
- BD: Who can carry out minor works
- BD: Types of minor works
本文由本站編寫,於 2026 年 10 月按上列政府網頁核對;如有分別,以政府資料為準。